关于启用学费电子票据系统的通知
鲁劳职院财务函〔2021〕14号
各系部:
根据《关于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鲁财综〔2019〕42 号)的相关规定,省财政将在全省实行财政电子票据业务。我院按照文件规定积极部署安排相关工作,于2020年底购置安装高校非税一体化管理系统和财政电子票据签名服务器,并向省财政提出使用需求,完成与缴费系统对接工作。
目前学费电子票据系统已完成运行测试工作,9月10日正式启用,系统会在学生缴费成功后三天内自动开具电子票据,学生可登录缴费平台查看、打印票据。
财务资产处
2021年9月13日